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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网集团漳州LNG接收站中长期窗口期集中受理公告

国家管网集团漳州LNG接收站中长期窗口期集中受理公告

  • 分类:行业新闻
  • 作者:Prehot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8-04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按照《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发改能源规〔2019〕916号)有关要求,为践行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人民需要、服务行业发展企业宗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计划于2022年8月至10月开展漳州LNG接收站中长期窗口期集中受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管网集团漳州LNG接收站中长期窗口期集中受理公告

【概要描述】按照《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发改能源规〔2019〕916号)有关要求,为践行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人民需要、服务行业发展企业宗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计划于2022年8月至10月开展漳州LNG接收站中长期窗口期集中受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分类:行业新闻
  • 作者:Prehot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8-04
  •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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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发改能源规〔2019〕916号)有关要求,为践行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人民需要、服务行业发展企业宗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计划于2022年8月至10月开展漳州LNG接收站中长期窗口期集中受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漳州LNG接收站

漳州LNG接收站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兴古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规模300万吨/年,包括3座16万方LNG储罐、1座8至27万方LNG专用接卸码头,计划于2023年第一季度投产运营。

漳州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一期工程(漳州LNG接收站-程溪站)计划与漳州LNG接收站同步投产运行。项目投产后,漳州LNG接收站可通过海西二期天然气管道及配套外输管道实现与西气东输三线互联互通,气态外输可覆盖福建、江西、广东、湖南、湖北、浙江等消费市场。
二、服务期限

本次中长期集中受理服务期限为3年至20年,服务起始日为2023年4月1日。
三、时间安排

1.2022年8月中下旬召开集中受理推介交流会,与潜在客户就本次中长期集中受理相关规则和注意事项进行沟通交流。有意参会的客户可于2022年8月10日17:00前通过service@pipechina.com.cn报名参会,参会报名表见附件1,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2022年8月31日前,有意向客户按要求提交服务申请。

3. 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集中受理。

4. 2022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通知受理结果。

5. 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服务合同签订。

四、申请要求

1.有意向的客户需按照《关于XX公司申请使用漳州LNG接收站基础设施能力的函》(详见附件2)规定的模板和内容提交服务申请,若提供的信息不完整或存在信息不实的行为,则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2.服务周期内各年度窗口期数量和到货月份需保持均衡。

3.服务申请材料需在2022年8月31日17:00前提交至集中受理邮箱service@pipechina.com.cn(若多次提交申请,以最后一次邮件所发送资料为准)。

4.对于尚未完成托运商资质准入的客户,若服务申请材料通过初审,国家管网集团将与其对接托运商资质准入相关事宜。

5.国家管网集团将于2022年9月5日前向进入受理范围的客户提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中长期服务使用合同》(以下简称接收站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客户需在2022年9月10日前向国家管网集团反馈书面意见,明确是否同意接收站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商务、生产、财务、法律等方面合同条款。
五、入围要求

1.申请服务的客户应满足国家管网集团托运商准入资格要求,且无重大违约记录。

2.为合理控制合同签订履约风险,此次中长期集中受理设置了交易保证金机制,客户可以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

(1)在本次中长期集中受理前,已使用过国家管网集团所属LNG接收站且实际支付加工费的托运商,免缴交易保证金;

(2)在本次中长期集中受理前,未使用过国家管网集团所属LNG接收站的托运商须缴纳一定金额的交易保证金(具体金额在集中受理推介会详细介绍);

(3)客户提交服务申请后,国家管网集团将与其中需要缴纳交易保证金的客户进行对接,签订交易保证金协议并收取交易保证金;

(4)如客户获得窗口期,交易保证金将于接收站服务合同签订并提交接收站服务合同要求的接收站使用方银行保函(以下简称履约保函)后全额退还。如客户未获得窗口期,交易保证金将于满足条件并提交申请后30日内全额退还。

3.若客户获得窗口期后出现以下情形,则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

(1)客户在2022年10月31日前未签订接收站服务合同;

(2)客户签约后未在接收站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内开具并提交履约保函。
六、分配原则

基于《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本次中长期集中受理按以下原则开展:

1.有利于客户采购长期可靠稳定的LNG资源;

2.有利于提升LNG接收站及管道等基础设施综合利用率;

3.在前述原则情景下,综合考虑客户差异化需求;

4.申请总量若超出LNG接收站服务能力,采取量化评分方式确定服务分配数量;

5.上游资源落实和下游销售为自有终端用户者优先。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国家管网集团《液化天然气接收站中长期服务使用合同》设有履约保函、照付不议等保障履约相关条款,客户应结合实际需求审慎申请服务量。对于发生失信、违约事件的客户,国家管网集团保留对其纳入失信名单、追究赔偿责任等相关权利。

2.未尽事项由国家管网集团市场部解释。

如需进一步咨询,请联系:

国家管网集团LNG接收站管理公司

李宁 022-66708658 15600608688

国家管网集团市场部

夏飞鹏 010-87981757 1887223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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